簡介:于橙作为原告是非常轻松的因为这个案子其实非常的简单张律师道我代表我的当事人于橙先生向本案的被告于沐先生提出两项控诉一项是四年前于沐先生在在十五岁的时候没有经过我当事人的同意向XXXX献血机构私自取走我当事人的血液样本且私下检测DNA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没有经过当事人及其监护人的同意公民是不能以任何理由私下盗取他人的血液样本检测DNA当年我的当事人于橙先生只有十五岁而他的监护人程老先生夫妻以及程科先生也并不知道这件事顾希道画符这是护身符前辈你藏着能挡住三次任何力量的攻击其实不是任何力量但是顾希觉得以他的修为在这个小说世界里应该是没有人会比他厉害的最后他鼓起勇气犯人似的抬起了脸你长高了是么乔佚干笑了两声我以前什么样你还记得你又不认识我